DO系列脫氧催化劑主要用于氫脫氧、惰性氣體配氫脫氧、合成氣、煤氣、焦化干氣脫氧等方面。含氫氣脫氧及惰性氣體配氫脫氧可于室溫啟動,在(3~10)×103 h-1空速條件下使用,殘氧量<0.5ppm(最低可達0.01ppm)。合成氣、煤氣、焦化干氣脫氧須在120℃以上、壓力>0.1Mpa、(3~5)×103 h-1空速條件下使用,殘氧量<1ppm。
- 脫氧注意事項:
1)一旦催化劑嚴重吸水或泡上水,可在110℃下干燥6小時,獲得再生。
2)如催化劑沾上堿液,可用加陰離子(如Ac-)或去離子水洗滌數次,干燥,使其獲得再生,應避免氨水 冷凝在催化劑上。
3)如催化劑被油污所污染,可在500~550℃下用含氧氣體(或空氣)再生3~5小時,然后在200℃下用H2還原2~4小時,可使其獲得再生。
4)如果催化劑為硫化物中毒而減活,可先在300~500℃下用空氣再生4~8小時,再用H2300~500℃還原4小時,使其獲得再生。
- 主要技術標準:
堆比重(g/ml) ~0.70±0.02
顆粒大小(mm)Ф3~4或Ф4~5
活性組分Pd
壓碎強度(N/粒) ≥70(Ф~3)
耐熱溫度(℃)650~700
脫氧深度<1ppm(視具體氣體組成,最低可達0.01ppm)
使用壽命:視具體氣體組成,一般可≥4年
